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知识产权总结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0 生效日期: 2009-12-10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发布文号: 计字(2009)196号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战略,准确把握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状态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知识产权总结和统计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0 生效日期: 2009-12-10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发布文号: 计字(2009)196号
院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战略,准确把握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状态,进一步推动全院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现就2009年全院知识产权总结和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主要内容包括2009年你单位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情况;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或调整、重大规章制度颁布和技术转移转化情况、重点案例和思考等。
二、2009年知识产权统计
请认真梳理并核对相关数据,严格按照《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统计的数据填报说明》(附件1)的要求填写《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可从院主页“公告栏”http://www.cas.cn 和院知识产权网http://www.casip.ac.cn下载)。同时将相关数据录入所级ARP系统,院将适时通过IRC抽取相关数据进行核对。
三、材料核对和报送
请认真阅读附件1填写说明,核对汇总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统计表,不要修改表格的格式。院将汇总数据和证明材料作为核拨知识产权奖励经费和院评估中心进行评估的依据。
请院属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报送(或邮寄)计划财务局。
1、电子版统计汇总表和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iaogh@clas.ac.cn 。
2、书面总结(加盖单位公章)1份、统计表(A4格式)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一)计划财务局(知识产权管理处,院机关340房间)。
联系人:肖国华,甘泉
联系电话:028-81608842,010-68597340
传真电话:010-68597311
E-mail:xiaogh@clas.ac.cn ,ganquan@cashq.ac.cn
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2009年中科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统计的数据填报说明
一、2009年中科院院属单位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步骤:
严格按照以下的数据要求填写统计表中的8个表;
将统计表改名为“研究所全称2009年知识产权数据统计.xls”,并且完整填写“表0-研究所联系人登记表”,便于工作联系;
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研究所全称2009年知识产权数据统计.xls”电子版通过email发送至xiaogh@clas.ac.cn;
请院属各单位在1月15日前将全年知识产权数据(包括年底)尽量收齐,一次性报送数据,减少后续数据调整补充的工作量;
将补充修改完毕的统计表与研究所工作总结的电子版、签盖院属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与装订好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院计划财务局知识产权管理处(院机关340房间)。
二、知识产权统计表填写数据要求:
表1-2009年知识产权_专利申请、授权统计表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09年度申请或授权的国内、国际专利情况;保密专利不填写专利名称,必须填写申请号或授权号。
专利“申请号”和“授权号”必须填写相应专利的规范编号;
“申请日”与“授权日”至少需有一个在2009年年度之内便可填写该条记录(YYYY-MM-DD);若为国际专利,在“国别”中输入国家名称或专利组织名称,国内专利则无需填写;
“专利类别”:种类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国际专利;
“国别/专利组织”:中国专利——填写“中国”; PCT第一阶段申请专利——填写“PCT国际阶段”;外国专利与PCT国家阶段申请专利——填写“专利申请或授权的国家名称”;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专利“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其他申请单位”为第二或以后申请单位;
“专利权人”:现在专利权利人,即拥有专利权利的单位名称;
“备注: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外国专利需要提供受理通知书或者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填报单位全称”:即填写本填报单位的全称。
表2-2009年知识产权--标准统计表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09年度获得批准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标准情况。
“标准类别”:填写内容选项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他(在备注中注明);
“批准日期”:在2009年度之内(YYYY-MM-DD);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标准制定单位中排在第几位;
“主要完成人”:填写本单位中参与完成该标准制定的主要工作人员;
“是否包含必要核心专利”:填写内容选项包括:“是、否”,表示该标准中是否包含我院相关单位的为能够达到该标准要求的必要核心专利;
“核心专利编号”“相关专利权人”为该必要核心专利的相关编号和专利权人——院属单位;
“备注:附证明材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提供标准的首页、前言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若该标准包含必要核心专利,则必须提供标准发布机构专利备案声明与标准文本复印件。
表3-2009年知识产权_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公告统计表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09年度申请、公告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情况。
“申请日”,“登记批准日期”:(YYYY-MM-DD),填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条件应满足——登记批准日期必须在2009年内。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备注:附证明材料”:需提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复印件。
表4-2009年知识产权_软件著作权登记统计表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09年度软件著作权登记(包括申请受理、登记批准)情况。
“受理日期”、“登记批准日期”:(YYYY-MM-DD);
1.“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软件著作权“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2.“著作权人”:填写享有著作权的我院院属单位。
表5-2009年知识产权_“五新”统计表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09年度研究所获得新医药、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新品种等五种证书或批准的情况。
1.“产权类别”:填写内容包括:一类医药、二类医药、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植物新品种审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其他;
2.“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产权“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3.“备注:附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表6-2009年知识产权培训统计表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09年度研究所知识产权培训情况。
1.“参加/主办”:填写内容选项包括:主办、承办、参与;选择本单位在培训中担任的角色,是参与其它单位主办的培训或者是本单位主办或承办培训;
2.“培训方式”:填写内容选项包括:集中会议培训、视频培训、材料培训、参观培训等;
3.“培训人数”:为本单位接受培训的总人数,是后项三项本单位接受培训的“科研人员人数”“管理人员人数”“流动人员人数”的总和;
4.“流动人员人数”包括本单位接受培训的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客座、代培人员等流动人员。
表7-2009年知识产权转移情况统计表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07年度研究所知识产权转移情况。
“知识产权种类”:填写内容选项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著作权、版权、植物新品种、商标、技术秘密等;
“转移实施方式”:可填写知识产权转移实施的具体方式:许可、独家许可、转让、自行实施(创办公司)、作价入股、股利分红、涉及知识产权转让实施的企业技术开发项目、技术服务等;
“合同签订日期”:“YYYY-MM-DD”,填写对本年度知识产权转移(签订合同)和收益(有到位金额)有贡献的涉及知识产权转移转让项目的合同签订的原始日期;“合同结束日期”:“YYYY-MM-DD”,填写该合同执行到期结束的日期;
“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标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若合同按照美金等其它货币签订,则在折合成人民币记录,并在“备注”项中注明兑换汇率;
“约定付款方式”:请按照合同内容简要叙述合同的约定付款方式;
“当年到位金额”:填写该知识产权转移实施合同实施在当年度的真实到位金额,同时必须提供相应款项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到位证明;
“权益(万元)”:指研究所该项知识产权以技术入股(或部分技术入股)的方式与其他社会资源联合成立企业,研究所该项知识产权在其中的权益,以万元为单位。如果此项知识产权仅为技术转让,不入股,则此数据项不填。
“转移类别”:指研究所该项知识产权转移的对象类别:所参股公司、社会企业(所参股公司指研究所有参股股份的企业,社会企业指研究所未参股的企业);
“备注:附证明材料”:需提供知识产权转移实施合同首页、知识产权处置约定页、合同金额页和签章页的复印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