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专利局 文 号:专利局公告第23号 发布日期:1989-4-15 执行日期:1989-4-16 中国专利局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公告日),撤销中国专利局1986年7月10日发布的第十五号公告。上海分局停止受理专利申请、各种专利收费以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
发文单位:专利局
文 号:专利局公告第23号
发布日期:1989-4-15
执行日期:1989-4-16
中国专利局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公告日),撤销中国专利局1986年7月10日发布的第十五号公告。上海分局停止受理专利申请、各种专利收费以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业务。
特此公告
专利局